
理论中心组党组重温《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几项规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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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祛除“事务主义”迷雾,答好教育公平“核心卷”。
《规定》首条要求“总揽全局,抓大事”。反思自身,有时深陷具体事务漩涡,对区域教育发展根本性、长远性问题谋划不足。例如,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虽然硬件投入持续加大,但对师资结构性短缺、城乡校际内涵差距等深层次矛盾的系统性破解不够有力,未能完全从“头痛医头”转向“固本培元”。
今后,必须提升战略眼光,牢牢把握“公平而有质量”这一教育生命线,集中精力破解学位供给、教师素养提升、乡村教育振兴等关键命题,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宏大格局中精准落子,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每个孩子。
二、打破“文牍主义”桎梏,筑牢立德树人“主阵地”。
《规定》第二条痛斥“官衙作风”,力倡深入实际。对照审视,我们仍存在一定的“文件依赖”与“会议惯性”,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发指令。比如,对“双减”政策效果的评估,有时过度依赖数据报表,未能足够深入课堂、走近师生,真切感知政策落地中的困惑与心声。
教育是植根于实践的事业,必须坚决打破文牍主义桎梏,建立常态化“沉浸式”调研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办公室“搬”到教学一线、教研现场、师生中间,在离讲台最近的地方感知教育脉动,让决策的根须深扎于育人实践的沃土。
三、凝聚“同频共振”合力,共谱教育发展“协奏曲”。
《规定》第三条强调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审视党组运行,虽总体和谐,但在涉及跨科室、跨学段协同攻坚时,如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系统工程,仍有“各扫门前雪”的部门壁垒,未能完全形成“握指成拳”的合力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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