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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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案说责:失责必问是全面从严治_刚性要求。从案例看,责任缺失是违规违纪的重要诱因。如山西焦煤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某,不仅违规组织公款聚餐、纵容下属购买高档菜肴,更在事发后召集人员“统一口径”、对抗组织审查。表面看是作风问题,实则是主体责任严重缺位。作为领导干部,王某本应带头落实__精神,却知规违规、压案不报,最终受到留党察看、撤职降级处分。此类案例警示我们: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必担、失责必究。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正、自身硬,更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眼皮底下的“四风”问题若视而不见、放任纵容,甚至参与其中,必然导致“破窗效应”,带坏一方风气。必须将责任链条拧紧拧实,层层传导压力,杜绝“甩手掌柜”心态。
二、以案说德:道德失守是滑向腐败深渊的思想根源。多起案例暴露了个别干部理想信念坍塌、道德防线失守的问题。例如,某公司运营中心副总金某,在2014至2017年期间,9次用公款组织客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总花费8万余元。这种将公款当“私钱”、把享乐当“常态”的行为,本质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再如贵州某公司原董事长刘某,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酒赠送个人、超标准接待,甚至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将职务影响力异化为特权工具。此类案例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常补精神之“钙”,警惕“小节无碍”的麻痹思想,严防“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输送。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慎独慎微、清廉自守,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奢靡之风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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