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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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履职评议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创新实践。近年来,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个别法官、检察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司法作风不实、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开展履职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历年工作评议经验基础上,针对司法队伍特点创新监督方式的重要探索。通过“案件评查+现场述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既能全面客观评价法官、检察官履职成效,又能精准发现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评议-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有力抓手。
(三)开展履职评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司法队伍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时期,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对司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近年来信访投诉、案件评查等情况看,少数法官、检察官存在证据审查不严、法律适用不准、释法说理不到位等问题,个别案件甚至引发网络舆情,损害了司法权威。开展履职评议,就是要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法官、检察官队伍提升专业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铁军。
二、聚焦重点、把握关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履职评议各项工作
(一)明确评议对象,实现全覆盖与精准化相结合。本次评议对象为全市法院、检察院入额满一年的法官、检察官,重点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二是近三年承办案件数量排名靠前的法官、检察官;三是涉及信访举报较多、案件评查问题突出的法官、检察官。评议内容突出“四个维度”:一是政治素质,重点看是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否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业务能力,重点看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效果,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能力;三是作风纪律,重点看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否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四是服务大局,重点看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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