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xx村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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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治安: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非法上访、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滥伐,如有乱砍滥伐及毁坏树木的,一经发现,处以每棵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秸秆禁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秸秆禁烧系列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利用秸秆资源,增强环保意识,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自发行动,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促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9月15日至12月10,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5月15日为秸秆全面禁烧期,农户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罚款500-2000元,拘留5-10日;农户妥善管护好自家地和当年承包经营土地秸秆,如发现其地块有焚烧现象且未确定系他人焚烧的地块,一律取消该地块当年粮补及下年度直补,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环境卫生:环境治理实行门前四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严禁柴草垛进屯,柴草垛必须堆放在自家承包地头(且距离居民区下风口200米,远离林带和高压线),各户垃圾必须放在村指定地点,由专人及时清运,禁止在院外私搭乱建,乱堆任何障碍物,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令其及时整改,每次每项罚款200-500元。
四、安全防火:村民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时刻注意家庭防火。严禁柴草、火灰(柴灰、灶灰、煤灰)在屋前屋后乱堆、乱放、乱倒。草地、草垛附近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树林、草地(场、堆)和粮食物资仓库、场院,草垛等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火种、烟头不乱丢;严禁汽油等易燃危险品存放在家中,不乱倒液化气残液。大风天严禁使用明火。发生以上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拘留5-10日,罚款3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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