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委员副局长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党性分析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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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把关“严度”不足,对“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的把握有偏差
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是政治标准,但在具体实践中,我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还存在“虚化”“泛化”问题。
一是考察内容“大而化之”。202x年以来,县局开展3批次科级干部选拔、5批次股级干部调整,虽在方案中明确“突出政治标准”,但考察指标多为“政治立场坚定”“拥护_领导”等笼统表述,缺乏“可量化、可核查”的具体标准。例如,在202x年某分局副局长选拔中,对考察对象在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的政治表现仅作“较好”定性评价,未深入核查其具体行动和群众口碑。
二是考察方式“浅尝辄止”。政治素质考察多依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传统方式,对“八小时外”政治表现、重大事件中的政治立场缺乏延伸了解。202x年,某干部因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被群众举报,经查其日常工作中“表面合规”,但考察时未通过家访、社区走访等方式深挖思想动态,暴露出政治考察的“盲区”。
三是结果运用“刚性不足”。对政治表现一般的干部,存在“提醒教育代替组织处理”的倾向。202x年,某股级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发表不当言论,虽被批评教育,但未影响其年度考核评优,未能形成“政治不过关、一切不过关”的鲜明导向。
(二)程序执行“精度”不够,对“规范操作”的要求有松懈
选人用人程序是确保公平公正的“生命线”,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对细节的把控还存在“打折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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