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开头部分已省略188字)
第三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学习_基本理论与学习_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发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党组中心组设组长一名,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担任;设秘书一名,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领导中心组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主题;秘书负责拟定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方案,做好学习记录和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
第五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为机关党组成员、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工作机构副主任和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组成。
第六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若组长因事不能出席,由其他党组成员主持。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七条 党组中心组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_基本知识;学习_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人大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大代表的历史责任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事业。
仅展示599字,全文共141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