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选人用人专项整治个人自查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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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武装的“穿透力”不够到位,导致政策把握存在“温差”
理论学习多满足于“规定动作”,对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的新要求、新内涵缺乏系统性钻研。比如,今年初参加全省组织部长专题培训时,虽完整记录了“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五看’方法”“年轻干部’蹲苗’培养机制”等课程要点,但回到岗位后仅满足于在部务会上作简要传达,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在参与制定《2025年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时,对“如何将’两个维护’细化为可量化指标”“如何区分’担当不足’与’能力短板’”等关键问题,仅参考上级文件框架,未深入研究我县乡村振兴、产业转型等重点任务中的干部表现案例,导致部分考核指标与基层实际存在“两张皮”现象。个别乡镇组织委员反映:“考核指标里提到的’服务群众能力’,具体要看哪些具体事?是化解矛盾纠纷数量,还是推动民生项目落地?我们心里没底,只能按’老经验’打分。”
(二)调研核实的“沉下去”不够到位,导致识人用人存在“偏差”
虽然建立了“日常考察+专项调研+年度考核”的立体识别体系,但深入一线、贴近干部的频次和深度仍有欠缺。今年3月,在酝酿某乡镇人大主席人选时,我仅查阅了该同志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材料、参加了1次民主推荐会,便综合提出了推荐意见。后经巡察组反馈,该同志在2024年下半年分管项目建设期间,存在“对工程质量监管不严、协调解决施工纠纷推诿拖延”等问题,虽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暴露出我在考察中“重材料轻实绩、重汇报轻走访”的倾向。此外,对“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仍停留在“谈话了解”层面,今年5月对拟提拔的某县直单位副职进行家访时,仅询问了家庭成员从业情况、邻里关系,未深入了解其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朋友圈交往等细节,未能全面掌握干部“德”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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