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检监察干部八项规定学习教育11个方面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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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方面。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和日常开展工作时,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过度追求形式,忽视工作实质,重短期表面成绩,轻长远实际效果倾向。如在开展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更多是考虑如何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是从联系镇街和县直部门单位实际出发,在组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时,往往更倾向于选择整治项目难度少、容易出成绩、能够迅速引起领导关注的单项工作来实施,而对一些问题多、矛盾大、难推进,以及基础性、长期性的单项工作,却不愿去动脑思考、动手实施,如“校园餐”集中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动,而作为牵头室却迟迟拿不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导致工作推进滞后,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二是工作热衷做表面文章。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会过于注重形式和表面文章,存在搞“面子工程”现象,过于关注短期的、表面的成果,而忽视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如在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中,为了给上级纪委监委检查考核验收组留下好印象、打出面子分数,每次都是提前精心准备,注重文件材料、计划总结、表格台账、观摩点打造等表面工作,而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实际工作的支撑性关注不足,存在资料造假、内容空洞等问题。
(三)在执行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方面面。一是对上级政策学习理解不深透。对上级纪委监委出台的政策文件学习不深、理解把握运用不透,有时只是简单地看一看,没有深入研究和领会其精神实质,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在一些政策的落实上,未能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行灵活调整和细化,而是机械地执行;对于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不到位,导致镇街纪工委和县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对政策理解不准确,从而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为了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对基层存在的差异情况考虑不周,往往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求基层按照最高标准执行。如在“清廉xx”建设“一村一品牌”示范点建设工作中,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村庄的财力情况、承受能力和群众需求,导致有的村虽然建起了廉政文化长廊和主题公园,但建成后不仅利用率不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群众还不买账,个别村引发群众不满。二是政策执行存在乱加码现象。如在向联系的镇街和县直部门单位下达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任务和要求时,为了让基层引起足够重视,存在乱加码的现象,擅自提高工作要求、扩大整治范围,增加了工作量,浪费时间和精力,影响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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